2009年4月19日 星期日

原機遣返 搶客搶過頭 廈門航空出包

陳恆光/整理  航空業者透露,陸客若未取得入台證,國內旅行社必須出示相關核准入台證明,並取得航空公司「OK Bording」後,旅客才得以登機。廈門航空昨天無旅行社具保也載客的行徑,根本就是搶客搶過頭。  根據中國時報19日報導,多家航空業者昨天證實,前幾天已收到移民署來文,要求業者不得再有搭載無任何入台證明文件的陸客,否則將依《移民法》開罰。  中華民國旅行社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姚大光也說,為解決近期陸客偷跑行為,移民署前天還特別邀集航空、觀光等相關單位開會研商,再次重申上述規定。  長榮航空表示,目前各航空公司做法大同小異,陸客若未取得入台證正本,至少國內接待旅行社必須出示我方已核准的證明文件後,才有可能會放旅客上機。有業者甚至指出,若尚無核准證明,旅行社若能提出旅客落地前可完成辦證的保證,通常也會放行。  不願具名的旅行業者則指出,問題根本就出在兩岸的旅行社身上。由於對岸組團社收客晚,常常出團前幾天都還在收客,以致時間緊迫、甚至出現「今天送件、明天取件」的要求(一般審核時間至少五天),而部分國內旅行社為搶陸客生意,通常會向對岸旅行社拍胸脯保證沒問題,也會竭盡所能來趕件。  但該業者語重心長指出,站在國家安全立場,旅行業者還是應該讓移民署人員有充分審核時間,以避免出現國安漏洞。他還建議,未來應取消現行四百元規費的辦證費,改採依時間長短分收不同額度的規費,例如急件最貴,正常時程則維持四百元,如此才能釜底抽薪解決旅行社趕件的壞風氣。  昨日瀋陽旅行團因未辦入台證,在松山機場遭我方以原機遣返。國台辦旗下的海峽旅行社總經理馮卓志表示,他不太清楚這個旅行團為何在無台灣接待方及入台證情形下仍可登機,但他強調,大陸旅行社向來良莠不齊,且部分工作人員缺乏業務法規專業。  對於如何有效防範此事件再度發生,馮卓志則認為,除了各個旅行社應加強人員訓練之外,兩岸旅行社人員都應互相熟悉入境事宜。相信此事件爆發後,會引起大陸官方高度注意,對於之後的控管及因應措施,將會有所規範及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