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8日 星期日

外籍客來台觀光購物可享退稅5% 藍委:年商機100億元

為了刺激消費,帶動觀光業的發展,財政部部長李 述德今 (9)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將與交通部協商研 擬擴大對外籍旅客的購物營業稅退稅5%,也就是說,只 要在台灣購物並攜帶出境者,即享有退還5%營業稅的優 惠;藍營立委初估,一旦實施一年將可創造 100億元商 機。


李述德說,「唯有鬆綁才有商機」,因此在外籍旅 客購物退稅施行超過 5年後,將再度放寬外籍旅客在台 灣購物的退稅限制。也就是說,現行外籍旅客購物的目 的若是列為「供商業使用的貨物」項目,原本不予退稅 ,但未來將研擬給予退稅。

所謂「供商業使用的貨物」,像是來台批貨,依法 規定是指明顯具有商銷性質,或購買 2件以上相同種類 貨物,購物總價超過或等於2萬美元的貨物。

一旦未來確定放寬退稅後,外籍旅客只要符合向特 定商店購物,一次向同一營業人購物滿3000元,並在30 天內攜帶出境,即可在出境時向海關櫃檯申請退還內含 5%的營業稅;預計在退稅的誘因下,可望刺激觀光消費 ,一年可創造百億元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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